星期五, 五月 09, 2014

回教法(伊斯蘭教法)之我見

汶莱施行回教法,国内有人雀跃,有人担心。回教党也要效法汶莱苏丹,企图在国会修宪,允许回教党在其执政州落实回教法。

首先,笔者是相信“天启”这一回事的。从古自今就有许许多多的人受到天启。如果我说孔子也受天启,你会相信吗?如果我说现在有更多的人受到天启,你愿相信吗?即使是我本身,也曾偶尔受过天启,你们相信吗?

《古兰经》本身就收集了上天通过大天使长降曾受给穆罕默德种种“启示”或“讯息”。穆圣本人是文盲,收到启示时就叮嘱其弟子记录。启示不是一次过来的,而是断断续续而来,每次都是不同的讯息。穆圣“归真”后,那些所记录的启示都是七零八落的,其弟子后来须要费好大的劲才有办法集结所有的启示而编成《古兰经》。

问题是,编辑《古兰经》的过程中,会不会出差错?那些所谓的记录,虽然可说是“第一手”资料,但真正的第一手资料是从穆圣口中而出的,记录者只能算是得到第二手资料。然后,记录着有没有真的记录对呢?记录着作记录时有没有偏差呢?或者有没有因穆圣归真后的政治因素而被添油加醋呢?

为什么要提到这一段?因为所谓“回教法”,就是根据《古兰经》与《圣训》的精神而创立的。回教法还是在穆圣归真后的数百年才变得完整。先说说《圣训》,《圣训》记录穆圣在世时的种种言行举止,而且分成好多版本。笔者认为这种由后人来回忆写成的书并不可靠,因为可以杜撰和作弊的成份太多了。至于《古兰经》,责收集了穆圣一生所收到的启示。那些启示可能是因某个环境或情况而出的,是非常灵活的,怎么可以把之当成律法的基础呢?何况,如笔者之前所言,《古兰经》编辑过程中或许会出错,否则为何又一时“至仁至慈”,一时又要“砍首”呢?落差这么大,道理上根本行不通。

再者,《古兰经》提倡人人平等,反对特权,而皇权也是特权,马来人特权更加是特权。汶莱苏丹若真的要跟足古兰经,何不一并解散皇室呢?可惜不是,汶莱皇室反而还不必受其版本的回教法所约束,这岂不是自打嘴巴。这个问题也该好好的问问那些施行回教法的皇权国如沙地阿拉伯等等,让他们知道他们其实实在搞自己的版本的回教法,完全没有依古兰经的精神来做事。同样的,如果吉兰丹当真要落实回教法,吉兰丹皇室肯放弃特权,解散皇室吗?巫统和回教党真的要落实回教法,那他们敢不敢废除马来人特权,因为如前面所说,马来人特权是违反伊斯兰精神的。我估计这些人会继续自我欺骗,一方面认为自己很虔诚,一方面又为维持马来人特权找借口,继续自我High下去。

最“够力”的是,支持落实回教法的其中一个声音,是“回教法难以定罪,其法旨在防止罪案发生”,这句话真叫人喷饭。很简单,真主是至仁至慈的,真主通过穆圣来感化人教育人引导人,没错那的确是至仁至慈的,这些信徒嘴里天天念“至仁至慈的真主”,突然间又相信回教法里的种种恐怖刑法旨在防止人犯罪。试问,感化人不犯罪与使人因恐惧而不犯罪这两者之间,哪一个才是“至仁至慈”真主的方式?请参考这句,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因此,笔者认为,回教法非某些回教徒所认为的“神的法律”,“回教法”很大成份还是属于人为的法律,是为了使一帮统治者容易控制人民的法律!实实在在违背了穆圣所受天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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