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于西元贰零二零年六月十六号获刊登于《南洋商报》- 多元与包容
对公司的本国员工而言,该运动显得相当有趣。大家心里有数,性取向或跨性别的课题,在本国向来分外敏感,这些群体虽然不算受打压,可是当局也不鼓励高调。之前还有槟城政府突然取消这些群体所举办的艺术展览,引起争议。
成立公司,目的无他,就是赚钱。员工效率高,依其岗位,要么多为公司带来更高营业额,要么效率高至能够为公司省下开销,例如压低时间成本。如果员工能办事,身为上司或老板,谁会介意其种族、宗教或性取向?下属善解老板心意,能够及时在工作上为老板解忧,老板肯定会珍惜这种人才。
至于之前本地招聘广告著名申请者须谙华语而闹起争议,被一些人视为种族歧视。依笔者所见,也许是误会一场。开出职缺者之所以列华语为条件,一就是许多数职员、客户或合作方等都口操华语,二则是他们需要聘请与他们语言及文化相似的人,方便沟通与共事。招聘为公司大事,请对人,间接对公司的财报有利,只看种族语言而不看申请人之才干与资历,那是非常不合逻辑的事。
举个例子,若有十位申请者来面试。其中9位与面试人的种族一样,却勉强合格而已。仅剩的一位,属于异族,表现却非常标清,面试者也觉得能与之好好配合。如此一来,为了经济效益,当然是请表现标清的那位了。当然,真正的面试还有其他考量,笔者的例子是简化了,为了方便说明。
再者,员工的背景与思维有许多不同,看事情的角度必有所增加,可激发许多想法。加上各自所庆祝的节日不同,可以轮流放假、轮流代班。这种优势,在像我国那样的多元种族国家,是非常明显的。同样的概念可用在老中青员工及男女员工数量等等,越多元就越能互补以达到双赢。
弗洛伊德事件,美国许多民众纷纷上街示威。看新闻画面,示威群众包含各族群,而非以黑人为主,当中也有不少白人。可见,起码在美国,许多白人都支持多元与包容。这群人,包括像笔者本身所效劳的企业,可谓是打了《文明冲突论》作者亨廷顿一巴掌。亨氏认为,美国来自各地的新移民,各自带来原乡语言、宗教及文化,稀释了美国精神,即盎格鲁撒克逊人基督新教文化。亨氏觉得,美国政府有必要确保新移民能够认同并融入之。按目前的趋势而言,是与亨氏所提出的方向背道而驰的。
多元与包容,为许多跨国大企业所接受,将是大势所趋,绝无意外,合乎其利益。可是,各国是否视多元及包容有利,应该会因国情而有不同看法。有些群体会善用政府的多元与包容来扩张势力,势力强大後反而把多元与包容当成洪水猛兽。有些国家看清这点而收紧了多元及包容政策。
至于我国马来西亚,许多本地大企业的员工其实也来自各族,在享受着多元的好处。其实,有些大企业的老板,虽然本身属于特权族群,却也看到了多元政策能够招来人才使其企业业绩蒸蒸日上,所以本身也支持政府在政策上逐渐减少种族色彩。希望国内会有更多特权族群企业领导人一样能够看得远,并勇于向政府陈义在政策上落实多元化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