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约三十岁的女同事打听到我这人,传来讯息,名为寻求辅导,实为探听消息,是否有望调来我的部队。
公司马来西亚分部这里有约八百多位员工。大的商业单位(Business Unit)有约六个,因此许多同事之间很多都互不相识。她在这里工作了四年,我却从来没听说过她。
问她为何有此意,毕竟头衔也不低。原来她身在市场部,每天周旋于客户与产品部之间,得定期完成交单份额。而她往往疲于应付,屡逢事倍功半之遭遇,日久愈发厌倦。
再问下去,原来竟是名校法律系毕业生,问她为何当初要放弃司法业,竟说是因为看到许多黑暗面,若再呆下去,唯恐自己的面孔会变得越来越冷漠、心也会变得越来越厚黑。
我本身是非常指望司法的。若社会依法办事,很多纠纷就容易处理得多,不必为想办法维护自身权益而头疼,只须按照法规行事就对了。当然前提是得先清楚有相关法规,再来也要正确了解相关法规才行。
举个例子,车祸後,不管谁对谁错,双方不用下车争吵理论,直接报警做保险索赔就够了。又或者遇上有人欠债不还,不用慌慌张张的去对方的店搬货(此举是犯罪),只须诉诸法律途径一求公道可也。许多纠纷都早已有诸多案例,有解决之道可供参考。
听到这位女同事对司法界有这样负面的形容,我的心当下变得沉重起来。我向来认为,日後如果本国少数种族的比例越来越低,我们真的须凭司法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後来,虽说这位女生的本科与工作经验不太合适,我还是决定给她一个机会。我为她登记在一个“内部跨部门短期试验工作计划”内,并嘱咐下属培训她。如果她及格,之後就能够正式录用她了。